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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处非法使用“瘦肉精”不手软
[热点专题] 2001年12月6日
两企业分别受到封厂整顿和黄牌警告等处罚 前不久,农业部对北京市顺义、通州、密云、平谷四个区县的8个养猪场、2个屠宰场的31个样品进行了“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发现有4价样品不合格,其中3份来自该市通州区利民屠宰场,互份来自通州区欢乐猪场。利民屠宰场的样品来自外埠交售的
商品猪,欢乐猪场的样品来自从外埠购进的后备母猪。 得到农业部通报后,北京市农委及时召开了由14个郊区县主管区县长、农委主任和市商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违禁药物的紧急会议”,全面部署了“瘦肉精”的查处工作。采取的措施:第一,对于有问题的2家企业,责成通州区政府组成了联合执法队,没收欢乐猪场
从外埠购进的7头后备母猪进行了火化,并封厂整顿,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其上市销售商品猪。对利民屠宰场给予黄牌警告,禁止收购外埠生猪,如再出现问题,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二,实行区县长负责制,全面开展了使用“瘦肉精”的自查活动。第三,市县两级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把饲料、生产、屠宰和流通四个关口,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行为。第四,
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强化管理,并由市农委每月以书面通报的形式,将有关检测结果定期通报给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及主管区县长,以督促和指导全市的工作。第五,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使用“瘦肉精”的监督检测密度。
摘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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