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喂有“瘦肉精”的生猪上市,杭州市有新举措


[热点专题] 2001年12月6日

食用喂饲“瘦肉精”的猪肉及副产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屡有报道,已危及人的安全。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严重关注。对此,杭州市政府专门发出《关于严禁在畜禽生产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的通知》,做到层层落实,措施到位,要求市内提供的活猪100%安全。为了确保上市销售猪肉的安全性,市定点办就生猪的生产、购调和屠宰上市等环节如何严把关,杜绝喂有“瘦肉精”的生猪上市供应,近期连续发了四个文件,文件中强调,从9月15日以后: 1、对已查出有喂饲“瘦肉精”的生猪产地,严禁批发行前往购调生猪,同时规定要到市外购调生猪,必须先出示市动检部门开具准调证,违反此规定,擅自从市外购调的生猪,必须暂养一周,经检测合格方可屠宰,否则,予以停止经营,依法处理。 2、9月20日起,市动检部门对每批生猪不得屠宰,须暂养15天,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屠宰,但该批猪的肝、肺、肾仍须作销毁处理。检出阳性猪群的产地,15天内不得开具准调证。 3、市郊养殖场提供的生猪,必须保证安全。凡有检出阳性的由养殖场异地隔离饲养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由市主管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理。此外,为保证市郊上市生猪100%的安全,市动检部门对市郊养殖场的存栏生猪进行尿样全面普查。与此同时,杭州市政府于9月26、27日还分别召开市属各县(区)政府和养殖场负责人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猪肉安全无误。 摘自:杭州肉协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