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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下文 各司其职严把关杜绝“瘦肉精”
[热点专题] 2001年12月5日
农业部会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连续作战,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全面动员,坚决铲除非法制售盐酸克伦特罗的行为,保证饲料和畜牧业安全生产。严格监控该类药品的销售渠道,对有关市场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用药情况严格监控,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都要严格把关,坚决查处。摘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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