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心 成都未发现“瘦肉精”

[热点专题] 2001年12月5日

成都的猪大都是散户养殖,规模较小,且成都的猪肉都是均价出售,因此成都不具备使用瘦肉精的条件,至今也未发现一例瘦肉精事件”。昨(4)日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中,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就市民关心的“瘦肉精”等问题,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解答,并针对有问题的肉类食品向全体市民发出了“通缉令”。 据了解,由于近日广东、北京等地相继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成都市民对此也十分关心。据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监督管理科叶科长介绍,成都的猪肉实行的是均价销售,其价格在5~7元/斤之间,这不同于广东、上海等地,猪肉实行差价销售,优质猪肉与普通猪肉的差价一般都在5元/斤以上,因此为了追求利益这些地方的个别养殖户在饲料中掺入了瘦肉精。他还说,由于成都的猪大都是由农户散户养殖,其养殖规模较小,如果这批农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话,其养殖成本将至少增加50%以上。与此同时,成都市农牧局对于生猪从饲养、饲料、屠宰到上市都加强了防范监管力度,定期送检测部门检测,因此到目前为止,成都尚未发现一例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叶科长还表示,市民在购买牛、羊、猪等禽畜肉时,可以要求经营户出示“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发现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5083942、5063028。摘自: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