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剑堵截“瘦肉精”

[热点专题] 2001年12月5日

近一时期,广东河源市发生的食用猪肉中毒事件,使有关“瘦肉精”猪的问题不断困扰着市场,消费者“谈猪色变”。近日,农业部有关人士指出:当务之急是加快有关法律和标准的制定和补充。  当前“瘦肉精”的生产和经营非常隐蔽,而且是单线传销,“瘦肉精”的使用直接转到小型养猪场和个体养猪户,使用方式也由农户自己添加,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这也是一边严厉打击,另一边急性中毒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据了解,“瘦肉精”早已被认定为禁用药品,它的生产经营完全转入地下,已属刑事犯罪,而深挖这些地下工厂和惩治不法分子又不是行政执法力所能及的,要保证猪肉质量,消灭“瘦肉精”猪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  据农业部饲料处的杨处长介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快有关法律的制定和补充。他说,农业部门今年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使用含“瘦肉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普查、统检、抽查、跟踪监测和生产许可证年审等方式,加大了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组织修改完善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方法标准,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和技术支持。另外,杨处长还说,仅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条例已与国际接轨,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环节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制定,这将是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据了解,有关饲料的标准有170多项,而我国目前只制定了40多项。此外,还要加强行政执法,把同时监测和抽查相结合,把惩治与新闻曝光相结合。摘自:壹食品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