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肉类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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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8日 中国肉类协会第三届全体会员(理事)大会通过

第一条:社团名称:中国肉类协会,简称中国肉协。英文译名 缩写: CMA

第二条:本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国性肉类生产流通行业社团组织。是由全国肉类(禽蛋)生产、经营、屠宰、加工、冷藏、冷冻、批发、配送、机械制造等企业及相关科研、事业、新闻单位、大专院校、地方社团自愿结成的跨地区 、跨部门、不受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贯彻国家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德,增强行业凝聚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和企业双向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为振兴肉类行业,繁荣肉类市场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国家经贸委及其委托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六条:本协会的职责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令,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评行检,规范行业行为,创造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二)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企业间、地区间生产经营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研究肉类生产流通行业的发展方向,市场发展趋势,消费结构变化,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的建议。

(四)接受政府委托,拟订肉类屠宰加工行业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对重大技术改造、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加肉类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五)为企业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经济信息、企业管理、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经营决策提 供咨询服务。
(六)开展技术交流活动,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优秀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应用。表彰、奖励优秀项目、先进个人和先进企业。

(七)举办各种培训班,为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办好协会主办或联办的网站、杂志、信息、年鉴等刊物,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文明经商水平。

(八)举办全国性、国际性肉类食品、肉类加工设备交易会、展示会、信息发布会、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九)开展国际交往活动,组织企业学习运用"世贸"规则和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扩大与国外同行业的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反对不正当倾销行为,维护我国肉类企业安全与声誉 。

(十)协调指导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大区办事处及地方肉类协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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